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关于修订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和停考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初、中级证书考试的通知
北京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5-12-15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考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自学考试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停考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合作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不再作为合作开考专业,其中的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不再作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初、中级证书课程不再安排考试,2016年仍按原计划安排上述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

三、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考生于2017年前已通过的原非学历证书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即:无需重复报考相同名称且相同代码的相应专业课程)。新的考试计划于2017年1月起执行(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变,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修订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首次考试时间为2017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中,因政府、政策与经济学(00937)课程2016年全国不再安排考试,故2016年将安排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法(90937)课程的考试。

五、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仍为北京大学。

 

附件: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修订)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修订)

       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2016年考试时间安排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