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贺州学院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的批复
广西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1-08-02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贺州学院:

 《贺州学院关于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班的请示》(校政报〔2021〕30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设专业及试点要求

 同意你校担任我区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主考学校,开展学前教育(040106)、小学教育(040107)、汉语言文学(050101)、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工程造价(120105)、英语(050201)、环境设计(130503)等7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670102K)、小学教育(670103K)、会计(630302)、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市场营销(630701)等5个专科专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要求

 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

 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

 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

 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