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行政确认] 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顶替、学分互认,自考学生毕业资格的确认(自考学生毕业资格的确认)
海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5-12-01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事项名称

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顶替、学分互认,自考学生毕业资格的确认(自考学生毕业资格的确认)

职权编码

暂不填写

部门名称

海南省考试局

组织机构代码

 

受理时间

每年616日至30日,1216日至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海南省考试局办公楼31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序号

依据名称

法律文件

条款具体内容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198833日)。

行政法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申请条件

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备

1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必备

2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必备

3

课程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

必备

4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要提供专科学历证明

必备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40

承诺时限

40

申请主体

企业

 

法人

其他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金额或标准(单位:元)

收费的文件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

收费性质

1

其他

办理结果

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有效期

批文

毕业生名册

永久

流程图
类型

 

是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流程

环节编号

环节名称

承办部门

办理时限
(天)

备注

1

受理

省考试局自考办

10

 

2

审核1

省考试局自考办

5

 

3

审核2

省考试局自考办

15

 

4

特殊环节

省考试局自考办

7

结果公示

5

审批

考试局分管领导

2

 

6

办结

省考试局自考办

1

 

流程人员对应表

岗位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位

固定电话

 

受理

林尤川

省考试局自考办

工作人员

65858182

 

审核1

周章忠

省考试局自考办

调研员

65850266

 

审核2

卢方洪

省考试局自考办

调研员

65851938

 

审批

林演

分管局领导

副局长

65988117

 

特殊环节

卢方洪

省考试局自考办

调研员

65851938

 

办结

林尤川

省考试局自考办

工作人员

65858182

 

备注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