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2024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考生须知
云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4-02-04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2024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于3月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云南省考生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

(一)转出条件

按转考程序要求,转考应当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符合下列转出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出:

1.考生在云南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云南省办理该专业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成绩不得转出;已经转出的课程,无法重复转出。

5.只能转出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转出办理时间

3月1-6日:考生网上转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3月1-1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转出。

(三)转出办理流程

1.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办理毕业证的,须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也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教育厅→对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

办理转考的考生需要注意:需要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后完成身份认证,在线填写并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再扫描或拍照上传。

3.云南省将于3月1-10日期间审核处理,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实时审核状态。“转出省已受理”代表转出审核通过,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于3月11日及以后自行到转入省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转入手续,因各省办理时限及要求不同,请及时关注转入省有关公告,联系转入省自学考试管理部门。

二、外省(市、区)考生转入考籍档案到云南省

(一)转入条件

外省(市、区)转入的考生,须按云南省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衔接关系按照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下列转入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

1.考生须在云南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才能转入云南省。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证,不得转入。

4.只能转入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考生应当在云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云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二)转入办理时间

3月1-13日:按转出省要求办理转出手续,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完成身份认证。

3月1-3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接收。

(三)转入办理流程

1.符合转入条件的考生,须先到转出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出省办理转出成功后,须于3月13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完成身份认证等待接收成绩,否则转考成绩不予接受,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

3.符合云南省转入条件的考生成绩,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于3月1-30日内审核通过后接收。转入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查询转入成绩。

 三、转考说明

1.考生办理转出,只是转出统考合格成绩,与转出省报考专业没有关联,毕业手续按照转入省报考专业计划要求办理。

2.考生办理转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转考手续、补充转考材料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需再办理转考,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重新履行转考手续。

3.考生提供的转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转考工作咨询电话:0871-65153949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