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注意事项及流程
黑龙江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7-11-07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自考考生:

        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申请毕业工作在即,为配合考生做好网上申请毕业工作,现将网上申请毕业的注意事项及流程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成功”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①考生自然信息准确。

②自考本科毕业生须完成本科资格的审查。

③在网上打印的成绩单须与现开考计划的专业代码、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及格成绩相一致。

④通过农行网上银行支付毕业审查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毕业审查费为60元。

    2.网上“申请失败”所出现的某种类型问题,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毕业申请系统留言或电话方式、或到报名的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答复。

    3.考生欲修改身份证号升位信息,在提交完修改信息后应到报名招考办,报名招考办按照身份证原件复核“19+最后一位”,无误后进行确认。

    4.考生一定要遵守省招考办规定的各项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①2007年下半年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间:11251215

    ②各地招考办受理补办本科资格审查或免考时间:1126124

    市(地)招考办受理转考、合档时间:1126124

    ④考生因“申请失败”原因无法正常申请毕业,市地受理时间:1126124

    5.考生提出的问题经市(地)招考办受理答复后如果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可在121015日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6.如果考生没按以上时间规定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网上申请毕业。

    二、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1.考生以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

    2.考生核对本人的自然信息。

    3.如信息无误,即“申请成功”同时在线付款(付款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方式相同)。

    4.如“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毕业申请系统留言或电话方式或到报名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答复。

5.自考毕业证书领取方式与以往相同,即200811以后到自考报名招考办由考生本人签字领取。

                              自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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