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籍的中医专科、中医本科自考考生: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考委办[2002]6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2006年以后将不再办理中医专科、中医本科毕业证书。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招考办自考处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