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17日进行,考试准备工作现己就绪。经统计,全省报名总人数90647人,其中新生15413人,报名总科次224095。本次考试共设考区31个,考点100个,考场2234个。开考专业94个,其中本科专业62个,报名人数61390人;专科专业32个,报名人数29257人。本科报名人数占报名总人数的67.72 %,专科报名人数占总报名人数的32.28%。报考总科次、新生总数与2004年下半年相比都有所下降。
为保证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诚信社会,省招考办为此专门召开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考试中心《关于加强200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我省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的考务要求:
1、考前和考试期间,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下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执行。并实行每日巡查报告制,有事快报告,无事报平安,出现问题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考办。
2、严格考风考纪管理,多渠道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经培训不能上岗。
3、省招考办、各考区、分考区分别签定责任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4、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考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每个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协议,每次考试考生留笔迹原稿,笔迹用于鉴别替考。
6、各考点配备手机探测器,彻底解决手机作弊现象的发生。
7、实施封闭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8、主考、监考对违规考生的处理,要坚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认真处理,并认真填写违规纪录单。
今年10月份我省将参加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考务考籍质量评审,这是我国自考实施二十多年来对各省自学考试工作的全面检查。我省为迎接质量评估工作,省招考办于3月15日在佳木斯市召开了“黑龙江省迎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现场会”,对我省10月份的迎接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并要求在这次考试中各市(行署)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促进和规范当地自学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