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松花江林管局及合江林管局招考办、自考考生:
在200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报名招考办依据《考生合档号统计表》(即“附表二”),对老考生具有多个考号的情况进行了统计,根据各地上报的统计结果看,情况比较复杂,按照新系统的使用及今后毕业审查的工作要求省办确定使用新系统后办理合档手续的原则为:试卷档案和计算机成绩档案的合档必须同步进行,即对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号的考生,必须先办理试卷档案的合档手续,然后我办才能依据《转考证明》在考务考籍总库中办理成绩合档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各市(地)招考办依据《考生合档号统计表》,对在同一市(地)报名的同一专业(或同学历层次)的不同考号所对应的试卷档案,可直接完成试卷档案的合并手续。省办依据市(地)招考办上报的数据同时完成微机成绩的合档手续。(如各地未保存该统计表,请与考务科联系将复印件发到你处)
2.对在不同市(地)(或县(区))报名持有不同考号而需办理合档手续的,由接受考生登记的市(地)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将外市(地)的考籍及时转入,并将《转考证明》上报省招考办,省办依据《转考证明》办理微机成绩的合档手续。
3.对原专科有5科以上合格成绩同时报考自考本科,(即原系统中专科、本科各持一个考号的)使用新系统后只赋予其一个新考号的考生,各市(地)可将其专科和本科的考籍档案合并一处,其档案内容分别管理。省办将其成绩合并到新考号中。
4.对于本地报考的新生,该生在本地没有旧考号,而在外地有旧考号且有及格成绩。对于此类考生通知其持旧准考证到原所报名考办办理转档。将纸介质档案转到新报名的地市考办。并将《转考证明》上报省招考办,省办依据《转考证明》办理微机成绩的合档手续。
5.请今年下半年即将毕业的自考考生尽快到各地招考办办理合档手续。截止日期11月30日。
黑龙江省招考办自考处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