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教材销售、发行工作已步入规范化轨道,自2008年11月5日我办颁布了《关于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主渠道供应的通知》以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大庆市、绥化市等各地市助学院校、助学单位按我办要求已与龙教书店建立了教材供需网络,为我办进一步整顿我省自考教材发行渠道、打击盗版行为打下了基础。但也有些市地的助学院校、助学单位至今尚未与龙教书店建立联系,一些非正规渠道和盗版教材仍在流入一些助学院校、助学单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材发行工作和正常的自考教学工作。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我办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教材发行工作,并择机在开展全省教学评估活动时,把是否按我办要求定购和使用规定教材作为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检查。希望各市地自考办,各助学院校、助学单位,对教材发行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和大力支持。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