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群众举报的贩卖盗版自学考试教材的不法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2003年11月,全国考办向社会公布了打击盗版举报奖励办法,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向社会表达了打盗维权的决心,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考生和群众打来举报电话,提供各种盗版案件线索。全国考办对群众举报十分重视,认真进行排查,除部分案件线索转省市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处理外,对重大线索或典型性案件,全国考办直接参与了查处。
今年3月15日,有群众向全国考办举报,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夜大将于当晚向参加《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助学班考生发放盗版自考教材。全国考办马上与北京教育考试院人员到该院进行查处,北京电视台跟随拍摄采访。当场查缴盗版自学考试教材十余种,近800册。据负责向考生发书的老师交代,此批盗版图书由兜售者直接送书上门,四五折批发,学校全价卖给学生。北京电视台BTV-1于3月16日在《特别关注》栏目中将此事向全国播出。
4月5日,全国考办接到一位老师的举报,上海市有书店贩卖盗版《社会学概论》自考教材,全国考办即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一起向上海新闻出版局举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文化稽查大队对涉嫌贩卖盗版教材的上海先行书店总店、库房及武宁分店进行执法检查,当场查缴盗版自考教材54种,3000多册,涉案码洋6万多元。鉴于该书店态度恶劣,全国考办已委托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月14日,河北省沧州一群众举报,在河北省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河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沧州函授站(设在河北省沧州市司法局内)向报名参加法律、律师专业自学考试的考生发售盗版自学考试教材。全国考办马上与北京大学出版社人员赶赴沧州查处。河北省沧州市新闻出版局接到举报后,于7月16日派出市场稽查大队,对河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沧州函授站进行检查,当场收缴盗版自学考试教材20多种230多册。随后,又查抄了向其提供盗版自考教材的沧州市指南教育书店。同时,沧州市贩卖盗版自考教材的博士龙考试书店、天一图书城等也受到了突击检查,盗版自考教材悉数被收缴。随后,沧州市新闻出版局对河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沧州函授站、沧州市博士龙考试书店、沧州市天一图书城和沧州市指南教育书店等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停业整顿等)。其中,沧州市指南教育书店问题严重、性质恶劣,被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沧州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盗版书商重拳打击,维护了知识产权,保护了广大考生的利益,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重大盗版自学考试教材案件,对盗版分子进行重拳打击
今年五一节前后,有群众举报一盗版团伙正在组织大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的盗印盗卖活动,并提供一些线索。全国考办马上与北京教育考试院一起,向北京市海淀区新闻出版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鉴于案情重大,全国考办、北京教育考试院与海淀区新闻出版部门、公安部门组成专案小组进行侦察,经过艰苦工作,基本摸清了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发现存放盗版图书库点多处,确认了主要嫌疑人。随后,在全国考办、北京教育考试院等方面的密切配合下,海淀区公安机关和新闻出版部门出动警力和行政执法人员,一举打掉了以王辉为首的专门从事盗版自学考试教材和各类资格考试教材为主的产、供、销一条龙的全国特大盗版团伙,先后抓获盗版团伙主犯及负责照排、印刷、销售的其他重要成员共14人,收缴盗版图书30多万册,案值码洋560余万元,其中:盗版全国自学考试教材21万册,码洋330万元。另外,还扣押了涉案交通工具、录入照排设备、扫描仪、传真机,以及大量往来账目、货运清单、盗印胶片等重要物证。
此次破获的是一个严重破坏全国图书市场秩序的盗版集团。首先,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几个主要成员中,既有负责组织指挥和盗版图书策划的,又有负责联系录入照排和印刷装订的,还有负责向全国发行销售的。其次,该团伙目标明确,他们主要以自学考试等考试图书为盗版侵害对象,大肆进行盗印盗卖活动,严重侵害著作权人和出版社利益,他们甚至在出版社内有耳目。另外,该盗版团伙触角很长,其地下发行网络遍及北京等十几个省市,他们不仅勾结一些书店销售盗版图书,还通过公路货运向外地大批量配货发书,甚至还把盗版教材直接提供给北京的一些学校。
目前抓获的1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经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在深挖线索,争取取得更大突破。
此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以及许多媒体都进行了广泛报道,对盗版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北京的一批盗版分子已闻风而逃,有的盗版分子慑于压力已投案自首。
有关方面认为此案是到目前为止打击图书盗版力度最大最成功的案例。探索了一条新时期重拳打击盗版分子的新途径。由于盗版侵权是一种智力犯罪,盗版制作销售的各个环节多数处于隐蔽状态,造成盗版侵权发现难、查处更难。面对盗版侵害,过去著作权人往往束手无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也都不具备独立的准确打击能力,此次采取的是群众举报、权益人全力支持、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保证了案件依法、快速侦破,狠狠打击了盗版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与全国律师反盗版联盟合作,借助律师界的力量打盗维权
今年6月1日,全国考办与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签署协议,聘请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担任全国考办(教育部考试中心)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并通过湖南通程律师集团倡导成立的全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维护自身著作权。全国考办赋与律师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等多项权利。
借助律师界的力量依法打盗维权,在短时期内即取得不小进展。湖南通程律师集团在湖南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取得大量书商书店经销盗版图书证据(包括多件贩卖盗版自考教材证据),现已开始陆续起诉。湖南省长沙市定王台图书批发市场,过去盗版自考教材充斥,律师取证并向盗版书商发出律师函后,对盗版书商形成了巨大压力,现盗版自考教材再难觅踪影。除湖南省外,现广东、湖北、河南、江西、上海、山东、新疆等地的律师界也已开始行动,法律之剑已高悬在盗版分子的头上。
四、积极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将清查自考教材列入今年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中
今年7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共青团中央、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新出联[2004]19号),明确将盗版自考教材列入出版物市场监管和今年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范围内,为自考教材战线打盗维权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针对目前自学考试助学单位教材使用管理薄弱,盗版教材往往通过助学机构进入课堂发到考生手上的问题,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自考助学机构教材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意图通过专项检查,清查盗版自学考试教材,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自考考生利益,同时彻底堵住盗版教材通过助学单位进入课堂、流到考生手上的非法渠道。专项检查工作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解放军及国务院部委委托开考部门,可按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将从9月份开始,至10月底前结束。开展自考助学机构教材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既是实践“三个代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扭转自考教材供应受盗版侵害工作被动局面的有利契机。